为了推动轻化工程专业的实验教学改革与发展,完善实验教学体系,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实验教学资源,促进开放与交流,加强共享,提升轻化工程人才培养质量。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决定开展2018年实验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指南列出的教学改革、轻工清洁生产前沿技术等领域仅供各申请人参考,不是具体名称。申请人可在本指南指导下,不限于本指南内容,根据学校和个人实际情况,确定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立项指南
1、轻工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轻工类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模式研究与实践
(2)轻工类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与实践
2、轻工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与改革
(1)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研究与实践
(2)专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发展研究与实践
(3)专业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整体优化研究与实践
3、轻工专业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1)轻工学科相关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与实践
(2)现代教育技术在本科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3)本科专业教学考试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4、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1)实践教学体系、内容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2)教学实验中心实验教学运行模式、机制及管理模式研究与实践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4)新工科个性化人才工程实践能力培养方法探索与实践
5、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中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研究与实践
(2)“卓越计划”管理研究与实践
二、轻工清洁生产及前沿技术开放课题指南
1、轻工学科清洁生产相关技术探索与研究;
2、轻工学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究;
3、轻工生产自动化技术及应用;
4、轻工清洁化学品相关新技术。
以上研究性课题均应该有本科生或研究生参与课题的具体研究工作。
三、资助类别
开放课题的资助类别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2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10000元/项。
研究时间: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填写《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开放课题立项申请书》。外校人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一;本校人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二。
2、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实验教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鼓励承担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实验教师与实验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所从事主要专业领域:造纸工程、皮革工程、非织造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与管理工作等。
3、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
五、申报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真实填报课题立项申请书,最晚应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书请按照《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开放课题立项申请书》格式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可发送至邮箱:zhhui@sust.edu.cn。
纸质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邮编710021,收件人:路艳。联系电话:029-86168237。
3、对于上报的材料,示范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公布立项结果。结果公告在中心网站发布:http://qgjxsf.sust.edu.cn/。
六、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重点项目2~3年,一般项目2年。项目到期后未能结题的,项目主持人说明情况,经过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2、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一份及其成果材料。
重点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至少有一篇SCI收录研究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收录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一般项目要求至少有一篇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EI以上的研究性文章。
以上成果,项目主持人须为第一完成人。
3、项目成果署名第一完成单位,中文名称: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
英文名称: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Light Chemistry Engineering Education(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4、项目经费的支付按照陕西科技大学财务规定执行,所有支出在陕西科技大学财务处报销。
5、获得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申请者和课题参加人员在承担开放课题期间均为本实验中心客座研究人员。课题执行期间至少有一位主研人员到本实验中心进行交流。
项目完成过程中,应该有本科生参与项目课题研究,并在成果署名中体现。
6、申请者需按要求定期向本实验中心提交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者,将予以纠正或停止资助。
7、本指南由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解释。
轻化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陕西科技大学)
2018年6月5日